白石桥路42号
那篇稿件见报前后,我不怎么倒腾“豆腐块”了,不时在报刊上推出一篇篇有分量的通讯和头条要闻,逐渐引起了《基建工程兵》报社编辑、领导的注意,终于有一天一纸调令使我来到了北京市白石桥路42号——基建工程兵机关。从山沟沟来到首都,就象刘姥姥进了大观园,什么都感到新鲜。可是乐极生悲,有两件事差点使我中途被“扫地出门”。
那时基建工程兵共有三个支队驻北京承建地铁二期工程,一般的编辑记者在本市采访都乘公共汽车,而我却不愿意挤那玩意,而是以自行车代步,一来免受拥挤之苦,二来兜风赏景。有一天骑到钓鱼台国宾馆大门前那条宽广笔直的非机动车道,一时忘乎所以,双手离把行驶了一大段路。不料到前方岗亭时一位民警示意停车,一个标准的敬礼后,二话没说把自行车锁了起来。当时年轻气盛,自恃好歹也是戴帽徽领章的,你一个小警察有什么了不起,于是一架吵了起来,引来许多群众围观,最后不得不由报社通联科长来领人。
真是祸不单行。一个月后,工作上又出现了一起严重差错,差点犯了“政治错误”。一九八一年六月下旬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闭幕,新华社播发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全文,首都各报在同一天全文转发。那天轮到我与一位老编辑值夜班,由于我的校对疏忽,文中一处“中国共产党”误为“中国共党”。第二天样报送到办公室,发现大事不好,立即驱车邮政大楼、北京站,截回所有报纸,六万余份全部作废重印,致使那天报纸发行整整晚了十个小时。后来,也许领导念及本人前一段时间组织龙羊峡抗洪抢险报道有功,也许我们副科长贺捷生(贺龙元帅之长女)讲情起了作用,也许副总编因为自己看大样也有疏忽自感内疚,反正结果仅以书面检查了结此事。